戒菸門診相關
Q1 哪裡可以提供戒菸服務?
目前全國有近3,000家的合約醫療院所及社區藥局可以提供戒菸治療服務,詳情請洽
(1)免費戒菸諮詢專線 0800-636363(週一至週六上午9時-下午9時)
(2)戒菸治療管理中心(電話:02-23510120轉14或17)
(3)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所)
Q2 利用門診、住院或急診戒菸有沒有使用次數的限制?以前曾經利用過的人,現在還可不可以再利用?
A2 戒菸藥物治療服務對象:18歲(含)以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其尼古丁成癮度測試分數達4分(含)以上,或平均1天吸10支菸(含)以上者。
(1)不論過去有無利用過戒菸治療服務,每人每年內至多補助2次療程,每次療程最多補助8週次藥費,且每一療程(8週藥物)限於同一醫療院所90天內完成。
(2)若於甲院所戒菸治療期間,又另赴乙院所進行治療,則視同放棄未完成之第一療程,進入第二療程,且無法再繼續使用第一療程。
(3)須本人親自前往合約醫療院所接受戒菸治療服務,不得由他人代領藥物。
Q3 利用戒菸服務需要額外付費嗎?會不會很貴?
A3 戒菸服務利用者,比照全民健康保險一般疾病就醫一樣,繳交掛號費及藥品部分負擔費用,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之保險對象(第五類之保險對象) ,免戒菸藥品部分負擔。
Q4 可不可以自己選擇想要使用的戒菸藥物?
A4每種戒菸藥品,都有不同的適應症、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請先詳細與專業醫師討論後,由專業醫師評估最適合您的戒菸藥物種類。
Q5使用戒菸藥物會不會成癮?有沒有副作用?
A6 菸含有7,000多種化學物質,其中已知致癌物超過70種以上,對健康有嚴重的危害。尼古丁替代藥物所含的成分相對安全,研究證實可以減緩戒斷症狀的不適,大幅提高戒菸成功率。
目前核准用於戒菸治療的藥物均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許可,且在臨床上證實對於尼古丁成癮有一定治療效果;惟各項戒菸藥品,仍有一定的使用注意事項、副作用及使用禁忌,請在專業醫師及藥師的指導下使用戒菸藥物,定期回診接受治療,不僅保障個人用藥安全、降低戒菸時戒斷症狀的不適,更可有效增加戒菸成功率。
Q6二代戒菸試辦計畫與原門診戒菸治療服務有何不同?民眾有什麼好處?
※二代戒菸治療計畫:
(1)由菸品健康福利捐之收入來支應,不會排擠到全民健保的資源。將菸品健康福利捐,取之於吸菸者,用之於戒菸者,切合徵收目的;
(2)經戒菸醫師專業評估,合理用藥,提供適切適量的戒菸藥物,幫助個案降低戒菸時戒斷症狀的不適;
(3)比照現行健保藥品部分負擔方式,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服務利用者繳交戒菸藥品部分負擔費用;
(4)有需要戒菸的個案,不論在門診、住院或急診期間,都可利用戒菸服務,幫助自己成功戒菸。
Q7 藥局也可以提供戒菸服務?是所有藥局嗎?
與國民健康署訂有合約之社區藥局才有戒菸服務之補助,詳情請洽本署委辦戒菸治療管理中心網站https://ttc.hpa.gov.tw/default.aspx
(電話:02-23510120轉14或17)
Q8 合約社區藥局有提供哪些戒菸藥物?
合約社區藥局可提供之戒菸藥物為尼古丁替代療法指示藥物(如:貼片、咀嚼錠及口含錠)。但是,Bupropion HCl、varenicline tartrate(戒必適)屬「處方用藥」,仍須由合約醫療院所之醫師開立處方。
Q9 至醫療院所單純接受戒菸衛教服務,是否須繳交掛號費?
因戒菸衛教服務非屬醫療行為也未開立戒菸藥品,故不需繳交掛號費。然若當日有接受戒菸治療服務者,需比照全民健康保險一般疾病就醫,繳交掛號費及藥品部分負擔費用,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之保險對象(第五類之保險對象)及山地暨離島地區,免戒菸藥品部分負擔。
目前全國有近3,000家的合約醫療院所及社區藥局可以提供戒菸治療服務,詳情請洽
(1)免費戒菸諮詢專線 0800-636363(週一至週六上午9時-下午9時)
(2)戒菸治療管理中心(電話:02-23510120轉14或17)
(3)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所)
Q2 利用門診、住院或急診戒菸有沒有使用次數的限制?以前曾經利用過的人,現在還可不可以再利用?
A2 戒菸藥物治療服務對象:18歲(含)以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其尼古丁成癮度測試分數達4分(含)以上,或平均1天吸10支菸(含)以上者。
(1)不論過去有無利用過戒菸治療服務,每人每年內至多補助2次療程,每次療程最多補助8週次藥費,且每一療程(8週藥物)限於同一醫療院所90天內完成。
(2)若於甲院所戒菸治療期間,又另赴乙院所進行治療,則視同放棄未完成之第一療程,進入第二療程,且無法再繼續使用第一療程。
(3)須本人親自前往合約醫療院所接受戒菸治療服務,不得由他人代領藥物。
Q3 利用戒菸服務需要額外付費嗎?會不會很貴?
A3 戒菸服務利用者,比照全民健康保險一般疾病就醫一樣,繳交掛號費及藥品部分負擔費用,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之保險對象(第五類之保險對象) ,免戒菸藥品部分負擔。
Q4 可不可以自己選擇想要使用的戒菸藥物?
A4每種戒菸藥品,都有不同的適應症、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請先詳細與專業醫師討論後,由專業醫師評估最適合您的戒菸藥物種類。
Q5使用戒菸藥物會不會成癮?有沒有副作用?
A6 菸含有7,000多種化學物質,其中已知致癌物超過70種以上,對健康有嚴重的危害。尼古丁替代藥物所含的成分相對安全,研究證實可以減緩戒斷症狀的不適,大幅提高戒菸成功率。
目前核准用於戒菸治療的藥物均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許可,且在臨床上證實對於尼古丁成癮有一定治療效果;惟各項戒菸藥品,仍有一定的使用注意事項、副作用及使用禁忌,請在專業醫師及藥師的指導下使用戒菸藥物,定期回診接受治療,不僅保障個人用藥安全、降低戒菸時戒斷症狀的不適,更可有效增加戒菸成功率。
Q6二代戒菸試辦計畫與原門診戒菸治療服務有何不同?民眾有什麼好處?
※二代戒菸治療計畫:
(1)由菸品健康福利捐之收入來支應,不會排擠到全民健保的資源。將菸品健康福利捐,取之於吸菸者,用之於戒菸者,切合徵收目的;
(2)經戒菸醫師專業評估,合理用藥,提供適切適量的戒菸藥物,幫助個案降低戒菸時戒斷症狀的不適;
(3)比照現行健保藥品部分負擔方式,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服務利用者繳交戒菸藥品部分負擔費用;
(4)有需要戒菸的個案,不論在門診、住院或急診期間,都可利用戒菸服務,幫助自己成功戒菸。
Q7 藥局也可以提供戒菸服務?是所有藥局嗎?
與國民健康署訂有合約之社區藥局才有戒菸服務之補助,詳情請洽本署委辦戒菸治療管理中心網站https://ttc.hpa.gov.tw/default.aspx
(電話:02-23510120轉14或17)
Q8 合約社區藥局有提供哪些戒菸藥物?
合約社區藥局可提供之戒菸藥物為尼古丁替代療法指示藥物(如:貼片、咀嚼錠及口含錠)。但是,Bupropion HCl、varenicline tartrate(戒必適)屬「處方用藥」,仍須由合約醫療院所之醫師開立處方。
Q9 至醫療院所單純接受戒菸衛教服務,是否須繳交掛號費?
因戒菸衛教服務非屬醫療行為也未開立戒菸藥品,故不需繳交掛號費。然若當日有接受戒菸治療服務者,需比照全民健康保險一般疾病就醫,繳交掛號費及藥品部分負擔費用,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之保險對象(第五類之保險對象)及山地暨離島地區,免戒菸藥品部分負擔。
最後更新日期:1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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