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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專用停車識別證遺失或蓋章相關問題說明

  • 發布單位:平鎮區衛生所
  • 聯絡人:蔡佩芳

有關婦幼專用停車識別證遺失或蓋章相關問題一案,詳如說明。

Q1:有關「孕婦停車位識別證」及「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識別證」,如何補發?

A1:交通部頒布「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已於107/12/16實施,「孕婦停車位識別證」及「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識別證」107/8/1併孕婦及兒童健康手冊發放;倘停車位識別證遺失,可持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向本府1樓綜合服務櫃台及本市路邊開單服務中心等單位申請補發(以1次為限)。


Q1:媽媽手冊或寶寶手冊上取得之「孕婦停車位識別證」及「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識別證」是否可以直接使用?還是需要市府蓋使用期限戳章才能使用?若需蓋章可至何處蓋章?

A1:

一、有關媽媽手冊或寶寶手冊上檢附之「孕婦停車位識別證」及「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識別證」已可立即使用,本市尚無須蓋市府戳章。

二、倘民眾對於「孕婦停車位識別證」及「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識別證」未蓋有市府戳章擔心停車證無效問題,交通局有提供市府1樓綜合服務櫃台及本局委外廠商國雲路邊開單服務中心共9處可以協助蓋章。


後續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桃園市府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承辦人員03-3322101分機6866。